何况并非萧炎存心贬低,
实在是唐三这位师父……也太过不堪。
二十九级的修为,按他理论自称能对付千年以下魂兽,
结果遇上条四百年曼陀罗蛇就束手无策?
要不是唐三身为穿越者藏有后手,
今日这猎魂森林便是你们师徒葬身之地!
再想想自己的师父——
天壤之别,何其可靠!
药老何时让他失望过?
可以说没有药老,绝没有今日的萧炎!
而唐三呢?
若没有这位大师,他至少猎取第一魂环时……不至于险些送命。
更离谱的是,进猎魂森林前,
这位大师可是信誓旦旦地承诺,
千年修为以下的魂兽绝对威胁不到唐三!
可结果……
真是让人无话可说。
萧焱不禁觉得,这两人倒真像天生该做师徒。
一个手段阴狠,一个外强中干。
……
斗罗世界——
玉小刚:……
若问谁看到影像后最受震动,那必然是大师生本人!
当初唐三因秘密被识破而想灭口,
他尚能勉强理解。
可这一次呢?
那夜的凶险他至今难忘,
当时夜色深沉,他既未看清唐三的动作,更未察觉暗器的存在。
然而唐三仅因一丝疑虑,就再度萌生杀意。
尽管最终唐三放弃行动,改用谎言遮掩,
可身为他的师父,
竟然让徒弟产生“该不该杀我”的念头……
一阵寒意顿时从大师脚底涌上头顶!
这就是那个曾说“一日为师,终身为父”的好徒弟吗?
大师从未想过,
猎魂森林那一夜,竟是他此生最接近死亡的时刻!
若当时唐三真的动手,他根本无力反抗!
若在学院内发生冲突,
在他状态完好的情况下,
倒还有把握应对这个尚未获得魂环的弟子。
想起唐三曾说愿认自己为义父,
他只觉无比荒唐……
“请老师宽恕!当时弟子只是一时糊涂!”
“我刚从异界来到此地,心中实在难有安全感。”
“不论谁察觉我的秘密,我都会下意识生出那般念头。”
“但我向您发誓,绝无真正伤害您之心!”
“您看后来,我不是立刻改变主意了吗?”
唐三躬身行礼,语气真挚,
仿佛字字句句皆发自内心!
而实际上——
“这该死的曝光影像!多少年前的旧账,居然又被翻出来!”
“我早都忘了自己曾对大师动过那种念头!”
“罢了……只要能提升实力,区区黑历史又算得了什么?”
“如今的我已是海神!”
“任他们有多少不满,也伤不了我分毫。”
“既然藏不住,那便由它去吧。”
唐三心底对影像中的想法其实不以为然。
既然有人发现了自己的秘密,
不除掉对方,难道要等他四处宣扬吗?
他最终没对大师下手,已是念在师徒情分上
格外留情了!
若换作旁人试试?
因此唐三反倒认为,自己对大师可谓仁至义尽!
更何况后来,
大师能突破三十级魂力,全靠他赠予的仙草!
若非他的帮助,大师此生都无法跨越三十级门槛。
可以说,他对大师的恩情早已偿还清楚,
甚至远远超出本分。
这难道还不够吗?
当初动过杀心又如何?
终究没有真正下手啊!
不必纠结过程,只看结果——他们始终是和睦的师徒!
若大师执意计较当年那点念头,
这段师徒情分,不要也罢。
大师显然也意识到这点,
在脸色几经变幻后,
他缓缓点头,挤出一丝笑意:
“无妨的小三,我明白你的心意。年少时的往事,我不会放在心上。”
“若不是你,我此生都将顶着废物的名号。”
“更不可能突破三十级的桎梏。”
“所以过往种种,都不必再提。”
场面转眼又恢复融洽。
至于这融洽有几分真心,
恐怕只有他们自己清楚。
……
【正当唐三盘算如何编造借口时,大师却表示夜色太浓,什么也没看清。】
【不论真假,这话总算让唐三安心几分。】
【随后在玉小刚指导下,唐三开始吸收曼陀罗蛇的魂环。】
【按照他提出的十大武魂核心理论,植物系武魂同样可以吸收兽类魂环。】
【此举旨在为蓝银草附加毒性并增强韧性,使其在战斗中发挥更强的控制效果。】
【唐三毫不犹豫地开始吸收魂环,片刻后便顺利完成。】
【他成功获得了自己的第一魂技——缠绕蓝银!】
【此后经历诸多变故,唐三的父亲悄然离去,并在大师面前展露真实身份,郑重托付他照顾唐三。】
【父亲离开后,唐三深感孤寂,便认小舞作自己的妹妹。】
【时光荏苒,六年转瞬即逝。】
【唐三与小舞都已年满十二岁,魂力双双达到二十九级。】
【大师推荐他们前往城中一所更高级的学院进修,这所学院名为——史莱克学院!】
【进城后,二人前往一家酒店投宿。】
【不料酒店仅剩最后一间客房,小舞却毫不在意。】
【正当此时,一位名为戴沐白的邪眸男子带着一对双胞胎来到酒店。】
【他声称这间房历来都是为他预留的。】
【但小舞脾气上来,直接与戴沐白对峙,坚决不让出房间。】
【最终导致唐三与戴沐白爆发冲突。】
【经过短暂交锋,戴沐白认可了唐三的实力,主动让出了房间。】
【事后,小舞询问唐三为何不让她出手相助。】
【唐三郑重答道——】
【“即便我们联手,也未必能胜过他。但若只有我一人,我有七成把握能与他同归于尽!”】
【“不论是谁,都别想欺负你。”】
【这番宠溺的话语令小舞心头颤动,她拉着唐三回房休息。】
诸天万界:……
兄弟,不是我们多嘴,
你这做法实在过于极端了吧!
天啊,这不过是个房间而已!
为了争个住处,你竟然打算跟人拼命,还自称有七成把握同归于尽!
这要不是极端,什么才算极端?
正常人会做出这种事吗?
没有十年脑血栓,真想不出在争风吃醋时就要跟人同归于尽的念头!
而且这还只是为了抢个房间!
如果是为了争夺天材地宝,我们倒还能理解,
为个房间就要同归于尽……
兄弟,你脑子被门夹了吗?